《表1 股权置换的所得税处理》
单位:万元
为简化分析,假定本案中A集团持有A公司4.8%的股份,公允价值1 000万元,计税基础600万元。B合伙企业持有B公司67%的股权,公允价值1 000万元,计税基础700万元。B合伙企业有一个法人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60%的合伙份额)和一个自然人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40%的合伙份额)。本项交易如果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所得税处理,A集团与B合伙企业的所得税处理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1584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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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0 |
作者 | 陈斌才、王自荣 |
绘制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