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附加制动器动作要求》
对某重点项目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检验,名义速度为0.65m/s,其附加制动器的动作触发如表1所示,安全电路中断时采用延时触发附加制动器,供电电源中断时,附加制动器无延时触发,要求制造单位制停距离范围0.3~1.3m,符合GB 16899-2011第5.4.2.2.5条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1383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何祖恩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对某重点项目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检验,名义速度为0.65m/s,其附加制动器的动作触发如表1所示,安全电路中断时采用延时触发附加制动器,供电电源中断时,附加制动器无延时触发,要求制造单位制停距离范围0.3~1.3m,符合GB 16899-2011第5.4.2.2.5条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1383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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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何祖恩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