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西方国家建筑遗产征收的条件》
然而,由于产权征收相比产权限制会给政府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与博弈成本,面对众多的城市私有历史建筑,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产权限制并配套一定的激励政策,限制产权人建设行为的同时,激发产权人保护历史建筑的积极性;此外,相比于文物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在建筑更新、功能置换等方面的限制相对弱化,激励政策更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进一步减轻政府负担的同时,还能激活对其所在的历史地段或者带动其周边文物保护建筑等的保护。在国外,各国大都制定了严格的征收判定条件,对私有历史建筑的保护不轻易采取征收的措施,而提倡以限制激励为主导的保护方法(图1、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33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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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吴骞、邓啸骢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