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概括条款在法学方法上的具体适用层次》
概括条款在法学方法上的具体适用次序,应始终坚持劣后于法律解释、制定法漏洞,而优先于法漏洞填补方法(见表4)。这是由法的安定性所决定的,因为法律适用的依据越明确,就越容易维护法典的体系性与权威性,相应的司法裁判的合法性程度就越高。这也是法律拘束的要求,以防止法官“向一般条款逃逸”,从而降低其说理论证义务的履行水准。
图表编号 | XD001123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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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5 |
作者 | 刘亚东 |
绘制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