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初步分析、增菌和选择性分离结果》
注:-阴性;+阳性。
按照国家标准GB 4789.30-2016《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10]进行鉴定后,根据表1和表2结果,样品17-P842和阳性对照菌鉴定结果一致,为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样品17-V351在表1李斯特显色平板未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可疑菌落,经进一步鉴定,用VITEK 2 COMPACT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进行鉴定,与其数据库中的英诺克李斯特氏菌相似度高达99%,用英诺克李斯特氏菌同步进行鉴定,发现所有反应与英诺克李斯特氏菌阳性对照菌反应均一致,即样品17-V351未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图表编号 | XD0011137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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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5 |
作者 | 陈婉娃、智丽、林贵鸿 |
绘制单位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