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美国口腔科产品管理类别划分情况统计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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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技术与监管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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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最早实行分类管理的国家,其分类管理依照的是分类目录。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21篇“食品与药品”中,对现有的1700余种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分类,根据医疗器械临床医学领域划分了16个部分,大致对应我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子目录。口腔科器械对应到872牙科器械部分,并下设为5个子部分:诊断器械(Subpart B–Diagnostic Devices)、修复器械(Subpart D–Prosthetic Devices)、手术器械(Subpart E–Surgical Devices)、治疗器械(Subpart F–Therapeutic Devices)、其他器械(Subpart G–Miscellaneous Devices)[10]。牙科器械共有134个器械产品条目,其中,诊断类器械含有15个产品条目,修复器械含有66个产品条目,手术器械含有17个产品条目,治疗器械含有8个产品条目,其他器械含有28个产品条目。按照管理类别进行统计,牙科器械有76个条目按照Ⅰ类管理,87个按照Ⅱ类管理,有10个条目按照Ⅲ类管理,按照Ⅲ类管理产品仅出现在牙科修复器械和其他器械中[10]。更详细的数据见表3(注:在诊断器械、修复器械和治疗器械存在同一小类产品中有两种管理类别的情况,所以按照Ⅰ类和按照Ⅱ类管理的计算有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