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研究质量”“社会适切性”两大指标的细化指标示例》
对于评价维度的“可举证的成果”“可举证的成果被使用情况”“可举证的得到认可情况”,表1中只是提供示例性的具体细化指标。科研机构(如学院)需要在自我评估报告中说明他们选择的细化指标,即指标的定义和度量等事宜。具体的细化指标选择应符合:(1)该学科或研究领域普遍使用的指标;(2)适合于该被评机构的特定任务和战略;(3)经被评机构(如学院)与上级机构(如大学董事会)协商确定。
图表编号 | XD001091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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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刘凡丰、李晓强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北京大学科研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