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3—2018年佳木斯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发生场所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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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8年佳木斯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特征分析》
不同场所发病由高到低分别为单位食堂117例,占比37.38%,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食堂)95例,占比30.35%,家庭75例,占比23.96%,宾馆饭店(包括游轮、火锅店和烧烤店)26例,占比8.31%,不同场所发病构成比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7.80,P<0.01);不同场所发生事件数比较发现,家庭是发生事件起数最多的场所,共有18起,占比47.37%,这与黑龙江省[5]相关研究一致,其次是单位食堂9起,占比23.68%,第三位是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食堂)7起,占比18.42%,第四位是宾馆饭店(包括游轮、火锅店和烧烤店)4起,占比10.53%,不同场所事件构成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47,P<0.01),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084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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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0 |
作者 | 陆子春、蒋一、曾宏 |
绘制单位 | 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