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典型城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经办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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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药品落地青岛、珠海和成都的待遇水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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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该地市采取的相应措施;“-”示未查询到公开文件,成都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并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管理。

青岛市的谈判及经办主体均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珠海市、成都市则以招投标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经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谈判。从配套措施来看,各地市还通过与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相衔接,为患者提供全面坚实的保障。渠道上,青岛市创新性地采取了特供药房与医疗机构“双渠道”的供应方式(表2),成都市则以配送药店的形式保障药品的供应。各地在筹资水平、保障对象、待遇水平、管理部门和制度衔接等方面的设计及选择不同,从而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模式(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