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西方音乐史》课程考核的内容与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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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史》课程教学改革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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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有效的考评机制,带来的不仅仅是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同时也为课堂教学的正常进行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作为《西方音乐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课程考核应坚持“注重过程考核、突出能力培养”的原则,努力实现与专业能力培养目标的对接,将考核方式由以记忆知识为主转向注重能力培养。其考核评价体系可在理论知识常规考核的基础上,增加实践环节的考核评价,从而使《西方音乐史》的课程考核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环节的考核评价可参考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在《西方音乐史》第二阶段(1)的课堂教学中,将学生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查列入考核内容。由学生自主选择授课课题,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教学准备工作,包括搜集资料、集中撰写教案、制作课件等,利用10周时间让学生走上讲台进行讲授,其目的是培养和考查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二是结合课堂教学,开展音乐史主题教学汇报音乐会。目的是通过增加理论教学的课内实践,强化学生对音乐作品内涵的实践体验。音乐会的主题可以选择西方音乐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也可以选择某一作曲家的作品作为音乐会的主题。如“莫扎特歌剧名段精选”“舒伯特歌曲精选”“贝多芬钢琴作品精选”等。音乐会节目单交由学生撰写,要求紧扣作曲家创作风格和作品相关的创作背景等内容,在直观轻松的形式下,学生不仅可以了解作品的历史文化信息,而且从“听觉审美”步入到更深层次的“实践体验”过程[4]。实践环节考核评价的结果用以反馈课堂教学,改进教学。具体课程考核评价内容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