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4+7”带量采购政策下深圳部分药品价格下调幅度》
注:药品价格来源:《25种药品降价最高降了九成多》,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罗湖区人民医院(https://www.cn-healthcare.com/articlewm/20190403/content-1048984.html)
归纳起来这些模式主要通过以下3种方式对药品价格产生影响。1)各大公立医院内部撤销药房设立独立的药店,医院通过管办分开的模式,对药店持有宏观控制管理的权力。这使得医院在管理、服务范围、患者选择药物品牌等方面多元化,并可以降低医院对药物运营管理的成本。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药品企业与医院在流通环节中因利益链条导致药品价格不合理上涨。2)全面实施药品“阳光分类采购”。各大公立医院除了精神药物、麻醉剂与中药饮片等特殊药品之外,其余所有药品需通过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通过议价招标统一进货,并以医院为单位组成独立药品议价小组,对竞标药品进行联合议价,对采购情况展开实时监测评估。通过“阳光分类采购”可预防和遏制医药领域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防止因药品采购过程腐败利益链条所增加的费用转嫁到患者购药价格上,为药品生产流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使得药品价格透明公开并能准确反映其药效。3)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医药分开”政策能顺利实施的关键原因就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切断医生、药房人员、医药销售代表之间的灰色利益链条,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3]。
图表编号 | XD009979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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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谭清立、李文静、杨思远、张婉萍、吴冠华、陈洁颖 |
绘制单位 | 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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