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带量采购的药品价格与某省级医院的药品价格对比》

《表1 带量采购的药品价格与某省级医院的药品价格对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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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在公立医院的实施效果预测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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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将2018年12月“4+7”城市带量采购中标药品与某省级医院2017、2018年的药品价格情况进行对比(表1),计算了该院实际药占比,并对实施带量采购后的药占比进行了一个估算(表2)。25种药品为门诊常用药,因此笔者的统计以门诊为背景。首先通过门诊的药品金额来计算药品的年度使用量,然后根据药品的年度使用量来计算实施带量采购价格下的药品金额,再分别计算实施带量采购与否的药占比。此外,本次推测有一个假设前提,就是实施带量采购后,每种药品的使用量仍与未实施带量采购时的使用量相同。从2017年的数据可以看出,24种药品(除赖诺普利片)的门诊药占比为8.04%,若药品的价格变为实施带量采购后的价格,这24种药的门诊药占比降到了2.91%,下降了5.12%。再看2018年的数据,这24种药的门诊药占比为7.37%,若按实施带量采购后的价格来估算,这24种药的门诊药占比降到了2.83%,下降了4.55%。可以看到,在实施药品的带量采购后,药品的价格和药占比有明显的下降,这个改变带来的最直观的影响就是患者看病时药品价格降低了,所需要的花费减少了;也使得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中药品占比下降,腾出空间可以提升医疗劳务技术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