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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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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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搜索国家卫健委、工信部、中国政府网,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的政策法规等,梳理近年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综合分析我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的实施现状(见表1)。可见,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我国应对药品短缺方面虽起步较晚,但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我国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的构建方面逐渐完善并逐渐精细化。2014年以来,国家针对药品短缺建立了一系列政府干预措施,包括完善监测预警体系,优化药品研发生产流程,完善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等[10]。对于药品短缺监测平台建设方面,我国于2015年至2016年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对医疗及机构的短缺药品监测工作进行了针对性部署,要求各省市至少选择15家医疗机构作为国家级短缺药品监测哨点,由于药品短缺问题反映到临床需要时间,可能会导致上报信息存在滞后性。2017年6月,原国家卫计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准部署了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完善药品短缺供应保障机制和措施。由国家指导地方各级部门分析处理上报信息,并将监测平台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归为原卫计委。但由于各省的平台管理职权划分不一致,可能导致监管分工不明确,且未要求公开监测点处理短缺问题的信息,可能导致生产、流通企业无法掌握药品短缺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