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部分援助方援藏工作小组、负责人及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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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实践及组织结构与机制演化分析——基于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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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的援藏工作机构是在长期的援藏工作过程中逐步建立的。大体来说分为“前方”和“后方”两部门。所谓“后方”,是指在援助省(市)普遍成立援藏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市)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由各市(县、区)和有关委办局作为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援藏工作事项的开展。各成员单位有明确的职能部门和专责人员。如湖北省要求各成员单位也成立援藏机构,确保一名厅级领导具体负责,固定工作联络员,积极与山南市各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开展援助工作。各省(市)援藏工作领导小组虽名称、设置各不相同,但结构功能基本一致(见表7)。所谓“前方”,是指在受援地成立指挥部。如“北京援藏指挥部是全国首家援藏省(市)派驻西藏的专门援建组织机构,专门负责援藏工作的日常管理,实现规划立项、项目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保障和党建宣传的‘五位一体’,突出专业化、规范化,形成对口援藏新的工作机制和流程[12]”。援藏省(市)通过这样的工作机构,形成了前方有抓手、后方有支撑、前后方统筹联动的工作格局。援藏省(市)的援藏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党政领导带队到西藏实地考察调研或检查指导援藏工作等方式,统筹协调、研究决策援藏工作重大事项。如上海市自1994年至2014年已有市领导20余次带队到西藏进行考察调研指导,与西藏自治区和日喀则市党委、政府共同协商推进援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