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立的对口援藏省(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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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实践及组织结构与机制演化分析——基于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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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97年重庆市成为直辖市后,继续作为昌都地区的对口支援单位)

1994年7月,中央召开了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正式确立“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定期轮换”的援藏方式,明确15个省(市)对口支援西藏7个市(地)(见表1),确立了援藏的制度性政策。2001年6月,中央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定新增3个省、17家中央企业对口支援西藏,实现西藏所有县(区、县级农场)全覆盖(见表2)。期间,四川省退出了对西藏的支援,对口援藏的组织成员略有调整。2010年1月,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立援藏资金1‰基数和8%的递增幅度增长机制,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援藏资金投入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2015年8月,中央召开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适度调整了对口援藏工作的具体安排,将福建省的对援对象由林芝市调整为昌都市。由此,林芝市对口援助方变成广东省,昌都市对口援助方调整为天津、重庆、福建3省(市),原有的央企对口援助关系不变(见表3)。此外,从2016年1月开始,北京市、江苏市、广东省每年从本省(市)援藏资金中各调出25%用于支持昌都市。这些措施是对一段时期内援藏工作偏离均衡性的组织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