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0年以来淘汰落后炼焦产能情况》
注:数据为国家主管部门发布淘汰文件列定的企业情况汇总,实际还有一些企业改造、关小上大等进行统计。
2010—2014年,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所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的规定,全国分7批对涉及423户企业、合计9 456万t落后焦炭产能进行关停淘汰,推进了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2010年以来淘汰落后炼焦产能情况,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9192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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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8 |
作者 | 杨文彪 |
绘制单位 |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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