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世界部分国家农药减量政策》
人们已充分认识到化学品对环境的危害,制定了《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上述公约有很大一部分限制产品都是农药。虽然公约实施效果显著,但由于农业活动需要,一些农药还在继续使用,损害全球环境,如能推动天然除虫菊酯类产品替代相关农药,将极大促进公约的实施进程。世界主要国家也纷纷出台农药减量政策,推行生物农药(见表3)。农药减量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拟除虫菊酯等化学农药的施用从而对天然除虫菊酯这一生物农药的推广起到激励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8920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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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徐冉、魏宁、黄虹、崔婧媛、李风亭 |
绘制单位 |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污染控制与生态安全研究院、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污染控制与生态安全研究院、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污染控制与生态安全研究院、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污染控制与生态安全研究院、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污染控制与生态安全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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