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董秘兼任CFO与财报形式质量和实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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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O与董秘兼任能提高财报质量吗——基于形式质量和实质质量的双重视角》
Hitt和Tyler(1991)[7]提出在某一领域任职的高管会具备该领域的专业知识,从而形成选择性认知,对其后续履职行为产生影响。CFO作为财报生产者,参与公司日常运行与报表编制,具备财务专长;董秘作为财报披露者,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具备沟通专长。考虑到CFO与董秘职责和专长的不同,本文将CFO与董秘兼任(CFO_SEC)进一步区分为CFO兼任董秘(CFO_SEC1)、董秘兼任CFO(CFO_SEC2)以及CFO和董秘同时任职(CFO_SEC3)三种类型(1),每种兼任类型的样本公司数量如表8所示。CFO兼任董秘具备财务专长,董秘兼任CFO具备沟通专长,CFO和董秘同时任职具备财务专长和沟通专长。在对每种兼任类型进行回归时都已剔除其他两种兼任类型的样本公司。
图表编号 | XD00885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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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6 |
作者 | 路军伟、王甜甜、卜小霞 |
绘制单位 |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