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描述性统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权结构与创新行为——基于自然实验与断点回归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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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权结构与创新行为——基于自然实验与断点回归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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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治理角度来看,50%的持股权意味着从相对控股到绝对控股的跳跃,可以视为控制地位突变的一个分水岭。鉴于创新活动具有长周期、高风险、高投入等特点(Hirshleifer et al.,2012),控股股东有关创新活动的决策容易受到其它大股东的严格监督与联合制衡(朱冰等,2018),仅持有相对控股权无疑进一步限制了控股股东的决策空间,以致其无法对企业的创新活动产生决定性影响。换句话说,在企业创新活动的决策上,相对控股可能不具有实质性的终极控制地位,或者说不能较好地反映终极控制权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而且,本文关注的对象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这些企业多半为国有改制企业。尽管随着国有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权比例呈现不断下降趋势(杨兴全、尹兴强,2018),但是在相当长时间内国有股权还是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从表2描述性统计来看,一半以上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属于国有绝对控股结构,并且2/3左右的国有和非国有企业倾向于绝对控股。李伟和于洋(2012)的分析也表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后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仍掌握在国家手中。因此,本文参照江艇等(2018)的做法,从绝对控股的角度定义终极控制权性质及其地位。由于在50%持股权的断点处,企业终极控制权的性质与控制地位受到处理的概率从0变到1,故本文采用精确断点回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