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离岸创新创业模式》

《表1 离岸创新创业模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实践探索与发展对策》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基于对“蓝色种子”的分析,我们认为,离岸创新创业是基于非本地化的创新创业活动,其内涵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3]:第一,离岸创新创业的主体是非本国居民或机构。第二,离岸创新创业的对象是相关创新创业活动。第三,离岸创新创业活动的空间是在非本地范围内进行。基于非本地化的理解,其一,可以是非本地化的特定空间,如类似“蓝色种子”在公海上,属于流动的、具有一定自由的特定空间;或者,是经法律授权的特定离岸法区,在这特定的离岸法区内,具有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免签证等特点,适合科技创新企业、风险投资以及全球企业家在那生活和工作。其二,可以是非本地化的非特定空间。第四,离岸创新创业过程呈现跨境流动的特征,与离岸创新创业相关的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是跨境流动的,并且,这种跨境流动,可以是从A点到B点的单向流动,也可以是A、B两地之间的双向流动,如美国创业团队或项目到中国来创业,或者中国的创业团队、项目到美国去创业;还可以是N个点之间的多向流动,如以色列的创业团队在美国研发,但到中国的众创空间来注册、孵化、创业发展,开拓日本或者韩国的市场等。第五,离岸创新创业有多重类型。按照注册、经营等环节有本地或非本地化划分,离岸创新创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离岸创新创业模式1,即创业团队内部包括注册、经营一体都不在本地,而去海外进行创新创业,属于离岸创新创业模式1;离岸创新创业模式2,即注册在“外”(非本地)、经营在“我”(本地);离岸创新创业模式3,注册在“我”、经营在“外”) 。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