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村贫困线以下居民年纯收入分组的人数》

《表1 农村贫困线以下居民年纯收入分组的人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负所得税应用于精准扶贫的可行性探究——基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数据来源:根据数据计算所得。

按照新的农村贫困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2011-2018年分别为12238万人、9899万人、8249万人、7017万人、5575万人、4335万人、3046万人、1660万人。以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贫困标准为分界线,对贫困线以下的农村居民按人均纯收入分为0-230元、230-460元、460-690元……1840-2070元、2070-2300元10个收入段,并假定每个收入段的人口占该年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1%、2%、3%、4%、5%、6%、10%、13%、20%、36%。根据合理的分组和每组所占百分比的假设,得到2011-2018各年农村贫困线以下居民年纯收入分组的人数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