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村贫困线以下居民年纯收入分组的人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负所得税应用于精准扶贫的可行性探究——基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数据来源:根据数据计算所得。
按照新的农村贫困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2011-2018年分别为12238万人、9899万人、8249万人、7017万人、5575万人、4335万人、3046万人、1660万人。以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贫困标准为分界线,对贫困线以下的农村居民按人均纯收入分为0-230元、230-460元、460-690元……1840-2070元、2070-2300元10个收入段,并假定每个收入段的人口占该年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1%、2%、3%、4%、5%、6%、10%、13%、20%、36%。根据合理的分组和每组所占百分比的假设,得到2011-2018各年农村贫困线以下居民年纯收入分组的人数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8529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娄慧敏 |
绘制单位 | 西北师范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