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村居民按五等份分组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表1 农村居民按五等份分组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反贫困的经验与启示》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2018》,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年版。

当前,全国仍有670多个贫困县尚未实现脱贫摘帽,特别是“三区三州”贫困发生率高达14.6%,2017年底各省区市确定的334个深度贫困县贫困发生率达11.3%,有1.67万个村贫困发生率超过20%且近几年贫困县和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平均每年下降幅度在减小(2),因此脱贫任务和难度依然较大。即使到2020年,中国将历史性地首次整体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关注底层人群,解决贫困问题,仍将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方面,在未来新形势下,应当认识到贫困识别难度更大、更为复杂。如表1所示,2017年农村居民按五等份分组的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01.9元,与2017年现价贫困标准2952元相比较,表明仍有较多人口收入处在贫困线边缘,长远来看,这种情况会持续存在。同时,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东部地区已经进入一个以相对贫困识别与管理的阶段,中西部地区在一定地区一定范围内仍将会存在着与基本需求相联系的绝对贫困现象,因此要兼顾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兼顾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贫困的差异化。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的不确定性日趋增加,人口老龄化以及城市化、基本公共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等,需要我们关注贫困人口的多样化形态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更容易陷入贫困的城乡人均低收入人口进行跟踪监测,为完善科学的贫困标准提供依据,并适时进行系统测算与评估,使陷入贫困的人群能够及时得到识别和获得相应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