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种补助方法下农村贫困线以下居民的个人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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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所得税应用于精准扶贫的可行性探究——基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数据来源:根据数据计算所得。
假定负税率为10%,且为单一税率,并以每个收入段的中位数作为该收入段的贫困人口年纯收入,根据负所得税法和差额补助法两种方法计算得出个人可支配收入情况如表2所示,具体变化趋势如图3所示。由表2知,随着个人实际收入Y的增加,负所得税额和差额补助额都是在不断减少的,但差额补助额减少的幅度更大,同时可知负所得税法下的个人可支配收入D是不断增加且高于最低收入标准G的,而差额补助法下D是一直不变且等于G的,这一点在图3中得到直观的反映。
图表编号 | XD008529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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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娄慧敏 |
绘制单位 | 西北师范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