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收入贫困法测算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剩余生计比》
2.收入贫困法测算结果。收入贫困法测算的剩余生计比结果如图2所示。与储蓄消费比法测算的剩余生计比相比,收入贫困法测算的剩余生计比波动幅度明显减小,呈现近似于“指数型”增长趋势。这主要是因为收入贫困法测算的剩余生计比时用到的贫困线数值是相对固定的,只会随物价改变有少许变化。但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则得到了快速的提高,因此收入贫困法测算的剩余生计比增长较快(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7346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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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吴志强 |
绘制单位 |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