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7年南疆五地州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政府公布的新疆各地州人均支配收入的数据表明,新疆南北疆经济发展存在显著的差异(见表3)。南疆地区干旱少雨、风沙频繁、自然灾害频发、水资源分布不均、生产生活方式粗放等,导致第一、二产业发展缓慢,人民经济收入不高。2017年,全疆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9975元、30775元和11045元,而南疆地区只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疆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喀什地区等四个地区均未达到全疆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南疆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是导致人民贫困最主要的原因,其中政府补贴是主要的经济来源。随着贫困家庭青壮年外出务工人群的增多,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犯罪比重在加大。据统计,由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看护的留守儿童超过50%,高龄、低文化素质的祖辈监护人基本无法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辅导和监护[10],缺乏辨别力的未成年人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滑向犯罪的深渊。一项2000年对新疆流浪儿童的调查结果表明,有463名新疆籍流浪儿童被疆外遣送回疆内,其中留守儿童或流动人口子女的流浪儿童占比46%,阿克苏、和田、喀什籍的流浪儿童占比80%,且大多数儿童都曾实施过盗窃行为。[11]
图表编号 | XD0013234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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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韦性如、孜比布拉·司马义 |
绘制单位 | 新疆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新疆大学绿洲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