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分阶层2007—2016年全国和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对比》

《表2 分阶层2007—2016年全国和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对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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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收入比的实证研究——基于贵州省和全国整体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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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和《贵州省统计年鉴》整理计算。)

房价收入比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而且由于城镇家庭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同,房价收入比在不同收入阶层之间也存在差异。近10年来,全国和贵州城镇居民低收入和高收入阶层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7年全国和贵州省全省城镇居民每人年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户为6058元和4651元,其中高收入户分别为33432元和25122元,全国和贵州省全省低收入户和高收入户两者收入差距为27373元和20471元;2016年全国和贵州省全省低收入户为13004元和9450元,高收入户为70248元和54563元,两者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为57244元和45113元。现在多数城镇居民觉得房价偏高,而房价收入比所反映的情况又和城镇居民的真实感受不一样,除了房价的涨幅被人们低估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若仅仅只用简单的平均数计算房价收入比,并不能如实的反映出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购房能力。所以分析房价收入比时,应该更加细致地研究不同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情况。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和《贵州省统计年鉴》中城镇居民每人年均可支配收入的相关分组资料,计算出全国和贵州省5个不同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