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0-2017年财产数额与被害人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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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青少年抢劫犯罪演变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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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是同时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的犯罪,因而其受害范围就表现为财产数额和被害人数。经统计发现(如表2所示),财产总额与年度变化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r=-0.890,p=0.000),即财产总额随着年度变化逐渐减少。而就单次抢劫的财产均值来看,18年间的数额均值不足1.2万元,而2016年的数额最高,为7.9万元,2012年的数额最低,仅为0.7万元,数额差距相当明显。但经方差分析发现,体现差异性大小的方差值为2.529,显著性系数p值是0.133,大于显著水平0.05,即单次抢劫数额随年度变化的趋势并不显著。但是在不考虑物价上涨因素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北京市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6280元,而2017年达到了57230元,是2000年的9倍。在这种情况下,2000年抢劫1.2万元的财产相当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9倍,而2016年同样抢劫1.2万元却仅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所以无论是财产总额还是单次抢劫数额,都反映出青少年抢劫犯罪对财产权的危害呈明显下降的趋势。同样根据表2的数据,2001年的被害人数最多,达到1536人,而2016年的被害人数最少,仅为51人,下降趋势较为显著。线性回归模型中年度的系数为-84.784,说明每一年度变化就会减少85人,其概率值为0.000,说明系数非常显著。所以,青少年抢劫犯罪的被害人数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可见青少年抢劫的受害范围明显地表现出了逐年下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