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A省盗抢骗案件直接受害人及财产损失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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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小案侦查效能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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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1可见,2015年共立刑事案件251 322起,其中盗窃案件181 781起,抢夺案件1 448起,诈骗案件27 869起;2016年共立刑事案件229 158起,其中盗窃案件164 565起,抢夺案件1 085起,诈骗27 869起;2017年共立刑事案件190 463起,其中盗窃案件127 183起,抢夺案件514起,诈骗26 535起;2018年(截至8月13日)共立刑事案件100 072起,其中盗窃案件60 612起,抢夺案件159起,诈骗18 385起(1)。从个体意义上说小案虽小,但数以十万计的小案所产生的聚合效应之于社会则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直接受害人的人数和财物损失总价值可以作为衡量小案危害性最直观的指标,从该省近几年的统计数据看(见表1),小案给人民群众造成了特别巨大的损失,自然也会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