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A省案件审核与执法质量考评方式之比较》

《表4 A省案件审核与执法质量考评方式之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从全面性到法治化:公安法制部门刑事执法监督机制改革省思》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所谓网格化,是指法制部门采取多种方法编制一张密网检查与审查工作。根据1999年《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7条、第9条与第10条的规定,“法制部门执行监督的方式主要有法律审核、案件审核、考评、专案调查、听证、复议复核、执法过错调查等,其中对案件的审核采取阅卷方式,执法考评主要有专项考评、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等方式”。2006年《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第56条规定案件审核的方式主要是实地审查案卷。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平台监督的建立与运行,法制部门在网上检查、审查工作变得普遍。在A省,如表4所示,案件审核与执法质量考评在时间、空间与范围上已织密监督之网。如案件审核,在时间上,为强调审核对办案时间的控制与节约,一般是日常审核与全程审核相结合。在空间上,包括网上审批与派员赴办案单位调查等方式。在范围上,有程序审批与侦查行为审批。执法质量考评中,从时间上看,既有日常考评,也有年终考评;从考评空间上讲,既有网上考评,也有现场(实地)考评。在范围上,“既有个案考评,也有专项考评。”[8]总体上,法制部门的监督方式呈现出网格化的特征。在多元化的监督方式运转面前,被监督者受到高密集型的监控,既会因办案行为不合乎程序而受到提醒,也会因办案结果出现偏差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惩戒,可谓一举一动在镜头下得到全方位的展示、检测与评价而无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