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体育行政执法方式比较[10, 15, 17]》

《表1 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体育行政执法方式比较[10, 15, 17]》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我国体育行政执法方式改革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表格内容是从一般意义来概括的,例如,体育行政许可并不必然以相对人违法为启动条件,但相对人违法是多数强制性体育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动因

此外,体育行政执法主体还可以考虑“体验式执法”等其他形式的行政执法方式。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方式的引入,体现了现代社会宽容对待公民权的态度,有助于在政府和公民之间建立一种友好合作的关系。相对于强制行政,非强制行政在执法中应当优先适用,这是行政执法的一项基本原则[10]。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体育行政执法应当更多地关注非强制性方式的运用,注重引导、协商、约谈等易于为体育行政相对人接受的执法手段,尽可能避免同体育市场主体的直接激烈冲撞。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常规的行政执法手段,强制性体育行政执法方式依然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并将长期主导着体育行政执法实践。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体育行政执法方式的比较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