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苏州市合规住院自费费用实时救助比例表》

《表2 苏州市合规住院自费费用实时救助比例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苏州市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一体化建设实践》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对于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等10类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免收诊疗费;对于看病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2000元以内的自负费用和住院的全部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为85%;对于救助对象住院与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内支付上限的自负费用,按95%的比例进行救助;符合大病保险目录的住院自费费用在6000元以上部分,根据费用区间段按70%至85%的比例给予救助(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