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部位伤害住院儿童直接经济负担自费报销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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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省0~6岁儿童伤害住院患者直接经济负担分析》
研究发现,0~6岁儿童以肩及上肢损伤(24.40%)、头颈部损伤(23.70%)、烧伤(16.90%)和下肢损伤(11.90%)为主,与高娟[3]等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四肢容易损伤,是因为四肢的活动范围广及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3]。头部是机体的重要器官,尤其在新生儿期,大脑组织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因此应加强重点防护,将儿童头颅部位伤害降到最低水平[7]。人均住院天数最长的伤害是烧伤[9.00(6.00,15.00)天],由于儿童正处在生长发育期,烧伤后康复期较长,一些儿童烧伤病人需要多次植皮及后续治疗,给家庭带来了长期的心理,生理和经济负担[17]。因此,应加强对儿童密切监护,制定相关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降低儿童烧伤的发生率。本研究发现,日均住院费用花费较高的是脊柱、皮肤损伤及异物进入所导致的损伤(870.66元),可能是因为这些部位的损伤多是一些急性症状,尤其是异物进入,大多是急诊,导致日均住院费用偏高。研究亦显示,住院儿童自费金额为788.62元,人均报销金额的中位数为0.00元,表明自费金额的数目远远高于报销数目。我国的低收入家庭,其子女在医疗保障方面比较薄弱。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年少的婴幼儿和城镇流动儿童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概率更大[18]。导致家庭因疾病所造成的经济负担更大。参保儿童数目少,导致人均平均报销金额低,自费的比例增高。近几年来儿童烧伤的住院费用增长快速,烧伤儿童家庭的负担越来越重,但儿童医疗保险病人比例偏低,儿童医疗保险制度亟待完善[17]。因此,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保险制度,如加大保险制度广播、广告等宣传,使更多父母了解医保的重要性及报销流程,进一步增加医院报销费用的比例,有效减轻因儿童伤害造成的家庭负担。
图表编号 | XD007416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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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崔亚、杨轶男、赵美韬、亓磊、崔全苗、汪利霞、胡晓斌 |
绘制单位 |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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