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西藏“十三五”时期面向农牧区开展的流动公共服务内容及保障标准》

《表2:西藏“十三五”时期面向农牧区开展的流动公共服务内容及保障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西藏农牧区流动公共服务创新实践的SWOT分析及发展策略》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引自《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的附件清单。

近年来,国家对社会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极为重视,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统筹安排,顶层规划与基层探索相互配合,形成了严密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尽管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有关流动公共服务发展的专门规划或文件,但国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提出了政府主责、共享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指导意见,这为地方流动公共服务的实践探索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更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对“十三五”时期西藏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农牧区电影放映、流动法律服务等流动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见表2)。在资金支持上,近年来,国家各类如“流动文化车”“巡回医疗车”配备等惠民工程不断在西藏落地,为西藏流动公共服务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