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1—2016年平顶山市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可支配收入》

《表1 2011—2016年平顶山市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可支配收入》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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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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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由《河南省统计年鉴》(2012—2017年)整理而得。

从表1可以看出,2011—2016年平顶山市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及转移净收入所占的比重都在不断增加。其中,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例从2011年的36.34%增加至2016年的41.04%,财产净收入从2011年的1.52%增加至2016年的2.90%,转移净收入从2011年的6.50%增加至2016年的23.63%。经营性净收入所占的比例有所减少,从2011年的55.63%减少至2016年的32.41%。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出,各种收入来源所占比例分布不均,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例最大,农民的收入结构较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