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16~2018年上海市、南京市、宣城市等六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一览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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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目标实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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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上海市、南京市、宣城市、滁州市、铜陵市、安庆市的省及各地统计年鉴的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所得,滁州市2018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滁州市统计局综合科提供

鉴于上海市、南京市、宣城市、滁州市、铜陵市、安庆市等六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尚大,在此对这六市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进一步分析。表5为以上六市2016~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数据,从结果来看,上海和南京两市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了70%左右,其他宣城市、滁州市、铜陵市、安庆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了37%~50%之间,经营性收入占比其次,大约在15%~43%之间,例如,如图2的宣城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据此推理,近三年来,上海和南京两市的农村居民主要通过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其工资性收入;宣城市、滁州市、铜陵市、安庆市的农村居民除了主要获得工资性收入以外,还获得较多的经营性收入。本文中的经营性收入是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表5、图1、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