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实验后实验组和对照组弹动类动作质量的比较》
如表6所示,在1分钟连续弹踢步方面,实验后实验组和对照组体育舞蹈选手完成次数分别为31次和21次,实验组显著高于对照组,统计学检验有显著性差异(P<0.05);在弹踢动作组合方面,实验后实验组和对照组体育舞蹈选手完成次数分别为19次和12次,实验组同样显著高于对照组,统计学检验有显著性差异(P<0.05)。
图表编号 | XD007751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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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8 |
作者 | 张晗 |
绘制单位 | 南京体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