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实验前实验组和对照组弹动类动作质量的比较》
在动作速度和动作耐力方面,我们主要是采用规定时间内完成弹跳类动作数量多少的情况来比较两组选手的动作质量,结果显示:在1分钟连续弹踢步方面,实验前实验组和对照组体育舞蹈选手完成次数分别为17次和19次,实验组略低于对照组,但并没有统计学差异(P>0.05);在弹踢动作组合方面,实验前实验组和对照组体育舞蹈选手完成次数分别为11次和10次,实验组略高于对照组,但并没有统计学差异(P>0.05)。
图表编号 | XD007751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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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8 |
作者 | 张晗 |
绘制单位 | 南京体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