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美国土地信托制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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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经营权信托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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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土地信托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8世纪中后期,至今经历了四个阶段。尤其是“二战”后,和平的格局更是为土地信托的发展提供了契机。美国土地信托制度经过长久发展,已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美国政府在发展土地信托的同时也先后出台了《土地先购权法》、《农业调整法》等法律来保障土地信托的安全,规范土地信托的经营。截止到目前,美国土地信托已形成不同的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见表1)。美国三种土地信托的比较,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差异。在区别方面,前两者属于公益性土地信托,是一种以保护土地、保障居民生活为目的。后一种融资型土地信托则是以获益、融资为目的。在联系方面,三者共同促进美国土地信托业发展,实现保护农业用地、保护自然资源以及促进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