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层面颁布的关于文旅融合的相关政策文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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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融合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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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面,文化旅游日趋融合。文化和旅游具有天然的耦合性,但在我国受政策和体制的影响,不同时期两者的关系不尽相同(见表1)。199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意见》(国办发[1993]75号),首次在国家层面的政府文件中提到旅游业的发展对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带动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之后的政策文件中大多有提到文化和旅游的互动关系及其在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2009年,《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的表述明确了文化和旅游的关系,影响至今。但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分管部门不同,很难真正从推进二者融合发展的角度制定和执行政策,因此,难以真正实现两者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