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与创新对企业经营绩效的调节效应检验》

《表7 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与创新对企业经营绩效的调节效应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放管服”改革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来自中国企业-劳动力匹配调查(CEES)的经验证据》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括号内数值为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上统计显著。

第四,中央应进一步深入推行“简政放权”政策。简政放权由于政策存在滞后期或是改革落实力度不够等原因[23],其回归结果并不显著,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未来改革红利的出现打好基础。在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一要建立服务型的行政审批制度。将以往各机构封闭式和分散式的审批过程转变为开放式和集中式审批[24-25],各县区市可以设立行政审批局进行集中审理。二要建立联动型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构建多层级的行政服务平台,形成自上而下联动型的服务体系。三要建立规范化和信息化的行政审批流程。制定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缩小自由裁量权,全面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组织行为,大幅压减各类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同时通过实行网上审批,强化行政审批监督与问责,推进行政审批的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