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农村养老保险各阶段保障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民在社会保障权方面所面临的制约因素,不在于国家的不作为,而是由于“追求社会权利必然受到社会经济情况的制约”这一客观规律的影响。就农村社会而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层次主要是生存权的保障。改革开放之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涉及特殊人群,原因在于在物质经济全面受限制的情况下,只能优先满足特殊人群的生存需求。直到2009年,“新农保”仍然属于解决居民生存问题的制度,因为最后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只能保障基本生活。覆盖全民的保险体制与针对特定人的最低限度的物质需求具有明显差别。对比“旧农保”与“新农保”,后者更加注重政府责任,强化财政和政策倾斜力度。在确保政府直接给予资金支持的同时,强调覆盖全民和筹资多元化,目的在于使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标准都得到提升。农村养老保险各阶段保障情况如表2(下页)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7296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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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张婷、王三秀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