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数据生命周期各阶段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及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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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数据开放政策与个人数据保护政策的政策协同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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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生命周期是指科学数据自身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状态、特征与规律[3]。英国国家数据档案馆(UK Data Archive)提出的数据生命周期包括数据创建、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存储、数据访问和数据重用六个阶段[4]。数据文档倡议(Data Documentation Initiative)提出的数据生命周期包括数据概念化、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发布、数据发现、数据分析、数据重用和数据归档八个阶段[5]。美国校际政治与社会研究联盟(Inter-university Consortium for Political and Social Research)针对社会科学数据提出的数据生命周期包括提案开发与数据管理规划、项目启动、数据收集与文件创建、数据分析、数据共享准备和数据存储六个阶段[6]。本研究将数据生命周期划分为数据创建、数据存储、数据发布、数据访问、数据重用和数据归档六个阶段,将数据生命周期各阶段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划分为四种类型:研究参与者、数据生产者、数据提供者和数据使用者。研究参与者主要包括人类受试者和被访者;数据生产者包括资助机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等;数据提供者包括数据中心、数据知识库、机构知识库和学术出版商(学术期刊、数据期刊)等;数据使用者主要是指第三方用户(其他科研人员、社会公众)。表1概括了上述数据生命周期的六个不同阶段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及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