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基于所有制差异的中间品进口多样化及创新的工资溢出效应》

《表5 基于所有制差异的中间品进口多样化及创新的工资溢出效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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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品进口多样化、企业创新与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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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里的数值为稳健的标准误,_cons代表常数项,Yes表示引入了该种因素的固定效应,***、**、*分别表示1%、5%、10%的显著性水平。工具变量回归选择中间品进口多样化与企业创新的滞后期为工具变量。

国有和非国有企业具有不同的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国有企业更关注社会和政治目标(林毅夫等,2004),而对经济效益的关注不足(姚洋、章奇,2001),而外资企业由于语言障碍、文化差异等,在员工监管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陈戈等,2005),为了提高求职人员的平均质量,有激励支付更高的工资。因此,本文根据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将样本企业分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包括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分析中间品进口、创新对不同企业的工资效应。从表5可以看出,采用OLS方法和IV方法均表明企业创新存在明显的工资溢出效应;尽管不同性质的企业存在异质性,中间品进口多样化的工资效应却普遍存在于这些企业中,且这种效应对外资企业最为显著,原因可能在于外资企业的获得中间品的渠道比较广,生产效率更高,中间品进口的生产率效应以及成本节约效应使得企业的利润增幅较快,再加上外资企业完善的工资激励制度,在利润共享机制作用下,中间品进口的工资溢出更为明显;而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享受不同的国家政策,并且存在经营目标的差异,其要素投入通常偏离最优水平(亓朋等,2008),以至于中间投入品的进口对工资的影响相对较小。以IV估计方法为例,中间进口产品种类每增加1%,外资企业的工资水平提高0.0987%,而对国有企业的工资溢出效应仅为0.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