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教育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英语水平申请条件选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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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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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的22所高校中,有18所高校对外语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4所高校没有提出明确要求。如表3所示,教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英语水平提出的明确要求一般体现为满足几个选择条件之一,可以分为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成绩,IELTS、TOEFL、GRE、GMAT成绩,英语专业等级考试(TEM)成绩或英语专业本科(硕士)学历,母语为英语的留学经历或PETS5成绩,发表英文学术论文或翻译出版学术著作等5个方面。除西北师范大学1所高校仅提供了CET-6成绩1个选项外,其余17所高校均提供了2—4个方面的选项。清华大学、苏州大学仅分别要求提交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南京师范大学要求提供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华东师范大学则对外语水平没有提出要求。当然,没有提出要求或没有提出明确要求并不代表对外语水平没有要求。例如,清华大学在综合考核阶段,《专业英语》作为两门笔试科目之一与口试共同考核申请者的外语应用能力,华东师范大学支持各院系对考生的教育背景、外语、学术水平等提出更高要求,审核阶段外语占10%的权重,外语作为三门综合考核科目中的一门,满分也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最后按综合考核的总分高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