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稳健性检验:供应商集中度与企业外部融资约束》
注:*、**、***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
内生性问题的修正检验结果见表5,其中模型(1)为两阶段最小二乘法模型检验的回归结果,使用2sls修正内生问题后,供应商集中度supply的系数仍然显著为负,稳健性检验支持前文结论;模型(2)是采用滞后1期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供应商集中度supply的系数仍然显著为负,内生性问题修正后,前文的研究结论仍然成立。
图表编号 | XD006694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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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李振东、马超 |
绘制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