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行政审批中心与企业规模分布 (全样本)》
注:括号内是城市层面的聚类稳健标准误;企业数量为面板数据中企业个体的数目,这些企业的观测值数量见表2;*、**、***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如无特殊说明,以下各表同。
第(3)、(4)列进一步控制城市经济发展状况的特征变量。第(3)列分别以人口和人均GDP控制城市的市场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第(4)列控制了城市经济发展状况,包括产业集聚度、国有经济比重和地区经济开放程度。结果显示,行政审批中心影响的估计系数在数值和符号上均无实质性变化,且均能够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图表编号 | XD006686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张天华、陈博潮、刘宜坤 |
绘制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