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清代湖北马氏置办田亩情况》
说明:本表依据乾隆年间《马氏宗谱》整理而成。
第三,清代湖北回族商人乐于购置田产。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更为盛行。而由于土地资本较为稳定,这都吸引着商人将资本投资于土地[19](P73)。清代不少商人经商获利后,将部分资本购买土地,成为地主。回族商业也是如此,清代湖北的回族商人都乐于购买田产。顺治四年(1647年),马仪到湖北后开始购置田地房产并在此定居。到其去世时,共置办田亩183亩1份,包括“倒洲渔田六十三亩三分,朱王垸渔田五十二亩,下阳垸渔田二十亩,羊小垸、河帮垸四十七木,营防垸田八分”[2](P102)。如表1所示,为马氏迁入湖北后在当地置办田亩的情况。道光年间,马逊庭“生等籍隶江宁,向皆在湖北汉口镇贸易。前曾公买义地一块,坐落汉阳县城外黄藤嘴地方,以便安葬江宁来汉贸易回民”[4](P382)。清末,安徽商人马佐坤迁到光化县城后,在城郊购买土地,种植水果蔬菜。
图表编号 | XD006625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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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5 |
作者 | 刘锦增 |
绘制单位 | 山西大学晋商学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