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前后案件对比统计表》

《表1 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前后案件对比统计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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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探索——以四川省崇州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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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以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一是执法处置更及时。以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为载体,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定位、音视频实时互动,便于执法力量调动,实现违法事件快速处置,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如以前投诉举报案件派送时间需要1-2天,总回复周期4-5天,2017年10月正式通过综合执法智慧服务平台派送信访举报件后,派送时间缩短到几分钟,总回复周期不超过2天。同时,“双随机”任务可一键启动完成,大幅提升了执法效能。二是执法过程更规范。通过手持终端执法,实现执法流程标准化、执法处置规范化、执法文书模块化、执法证据固定化。同时,手持执法终端的查询功能,可查询综合执法的权力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解决了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的问题,从而实现“智能化”执法。三是执法监督更及时。运用智慧服务平台开展法制监督,把过去对案件的事后监督,转变为对案件的事中事后监督,实现对案件的执法监督和审查更加及时,进一步提高法制监督能力和实效。四是考核评价更科学。智慧服务平台向管理人员提供基于智能终端的监管应用,对执法人员日常考勤、工作轨迹、执法风纪、案件办理情况等形成量化数据,使考核评价更加科学。五是分析研判更精准。依托智慧服务平台,对案件高发点位、时段、类别进行分析,产生量化数据,生成分析报告,为执法专项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工作决策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六是社会满意度更高。经过对比分析,自改革以来,涉及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总量和罚没收入成倍增长。完成巡查事项20000余条,年均办理案件从123件上升为621件。部分违法行为整治明显,如未成年人上网和非法采砂违法案件明显减少,降比分别为95%和79%。同时,对改革进行了中期评估,社会满意度达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