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及结构变化 (1985-2017)》
数据来源:《制度变迁和可持续发展:30年中国农业与农村》第14-15页,2017年为可支配收入,有更新,未报告来自农业的纯收入,故空缺。
再次,农业的增长离不开农产品的商品化。经由市场化改革,农业高速增长所创造的农业剩余迅速转化为农民收入并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农村减贫起到重要的作用。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标志着我国长期实行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开始改革,此后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逐步推行,农产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正是由于市场化改革,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水果、水产品、蔬菜、畜禽蛋奶在产量迅速增长的同时也为农民带来实质的增收效果。1978年改革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2017年的1343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了15倍多。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虽然农业收入占比持续下降,但是农业收入一直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2009年之前,来自于农业为主的经营性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都超过了50%,在2000年之前,来自于农业为主的经营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超过了70%,农业的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农民收入增长和贫困人口减贫最重要的推动力。[7]
图表编号 | XD006329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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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0 |
作者 | 于乐荣、李小云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