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3~2017年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变化》

《表1 2013~2017年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变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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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城乡反贫困的特点、难点与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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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8》。

受农民可持续增收渠道不畅的限制以及收入分配结构和人口结构变化的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农村贫困仍不容忽视。一是可持续增收渠道不畅增加农民贫困脆弱性。农村减贫的关键在于保证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但分析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可发现,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快速增长,这两种外源性增收方式容易受经济形势和政府转移支付能力的影响,难以从根本上保证农民增收的可持续性,而对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起关键作用的经营净收入增长动力不足。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为40.93%、37.43%、2.26%、19.38%,2013~2017年其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6.12%、27.3%、2.7%、23.88%。2013~2017年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0.77%和12.12%,而经营性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仅为6.32%(见表1)。可见,作为农村居民重要收入来源的经营净收入不仅贡献率不高而且比重下降,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和贡献率均偏低,这两种内源性收入不足削弱了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加了农民贫困脆弱性,易导致返贫和边缘性贫困现象发生。同时,收入贫困也会诱发教育贫困、健康贫困、文化贫困、知识贫困、权利贫困等一系列贫困问题,使农村贫困问题更加复杂。二是巨大的收入差距将导致农村相对贫困长期存在。近年来我国基尼系数小幅上涨,2017为0.467,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水平,整体贫富差距扩大;2017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71,虽连续几年有缩小趋势,但不明显;2017年我国城镇居民内部和农村居民内部高低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分别为5.62和9.48,二者内部收入差距均呈现明显的扩大趋势,这一趋势在农村居民内部表现得尤为突出,2013~2017年农村居民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长率比低收入户高6.6个百分点,且农村居民低收入户增长趋势不稳定,2014年和2016年的收入水平相较上一年都有小幅下降(1)。无论在全国层面,还是城乡间、城市和农村内部,巨大的收入差距容易导致阶级固化,使得贫困从暂时性状态演变为长期状态。三是农村老年贫困凸显。在“未富先老”的大形势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显著影响城乡人口结构,特别是农村年轻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加速农村人口老龄化。据估算,到2030年我国农村人口的总抚养比高达94%,老年人口抚养比为63%,比城镇高25%,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也将比城镇高9个百分点,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更严峻[12]。与此同时,传统的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受到冲击,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又不健全[13],因此,在人口结构、家庭特征、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农村老年人低人力资本和健康资本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农村养老风险增加,农村老年人贫困脆弱性增强,农村老年贫困形势将更加严峻[14]。